调整方式
1.互联网渠道办理
开通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功能的单位,单位专管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本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比例调整。
2.柜面办理
单位应当填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和《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制作《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电子版,通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分理处/管理部前台柜面进行调整。
来源: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s://zfgjj.taiyuan.gov.cn/u/cms/site98/202306/30105815q7m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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