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各(分)县区公安局养犬管理办公室
承诺时限: 个人当日,单位7日,养殖场3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
一、个人养犬
1、个人养犬申请表(包括养犬人基本情况、犬类基本情况);
2、犬的四寸彩照一张;
3、犬类免疫证明。
二、单位养犬
1、个人养犬申请表(包括养犬人基本情况、犬类基本情况)﹔
2、犬的四寸彩照一张;
3、犬类免疫证明。
三、养殖场
1、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
2、村委会证明
3、租地合同、犬舍平面图、犬舍位置图。
办理流程:
1、业务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养犬办公室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批;
3、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证件。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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