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的公示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公示,仓山区住房保障部门、仓山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2023年新一轮第10批拟登记保障资格的4户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2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仓山区房管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电话: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
附件:2023年福州市仓山区公共租赁住房拟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公示名单(第十批).xls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