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生在国外,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为中国公民,回国后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回国后可以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公安派出所凭以下材料办理:
(一)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翻译件或国内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二)本人回国使用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父母回国使用的出入境证件;
(三)未取得或者放弃外国公民或者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声明或者证明;
(四)结婚证件或非婚生育说明;
(五)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落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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