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与企业职工一样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 。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纳入社会统筹、8%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按照全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
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当年缴费基数下限至上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按季、按年缴费,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均可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错过当年缴费期的,不能事后补缴。为避免出现养老保险漏缴情况,参保人员应在每年年底前完成申报和缴费。
三是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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