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标准
在职职工45周岁以下 2.1%
在职职工45周岁(含)以上 2.4%
退休职工(以本人退休金为划拨基数) 4.1%
注:单位在职人员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划拨基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不建立个人账户。
》》》拓展
淄博异地就医流程
(一)“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一律取消备案手续,跨省备案无须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备案不设有效期。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承诺备案,备案不设终止日期。
(三)备案方式。通过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医院和基层医保工作站、“淄博医保”小程序、拨打服务热线等多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