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学生资助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