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
申请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东莞市:
(一) 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二)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注意: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
执行时间:
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4日。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dghrss.dg.gov.cn/ztzl/ydwgryzj/ljdg/rhdg/content/post_3988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