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施行。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此前本市有关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本细则进行修订或废止。
地方特产2023-09-01 13:37:36佚名
2023年3月17日施行。
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此前本市有关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本细则进行修订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