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可以在就诊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划卡,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与该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而不用单位和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入院时已垫付的医疗费返还给单位或职工的结算方式,且当次联网结算后,之后的治疗、复诊均可通过直接联网结算方式结付医疗费。
工伤医疗直接持卡联网结算流程图
如何能尽快实现直接持卡联网结算?
工伤职工受伤后在第一次医疗终结前,向经治医疗机构借出门诊病历(如病历中对伤情诊断不明或未明确诊断的,还需该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到对应的工伤认定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即可到诊治医疗机构收费窗口改由直接持卡联网结算,诊治医疗机构退还已收取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已垫付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