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流程三步走——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一、办理登记备案
(一)办理备案平台
1.线下备案:由本人或代理人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线上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平台APP、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官方渠道申请线上办理。
(二)备案人员类别及所需材料
备案人员分为两大类5小类: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统筹区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线上备案时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备案类别,可为自己或为他人备案。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APP上有统一格式,按要求签名即可)。
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原则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参保人员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如果在异地因急诊抢救入院的,无需备案,出院结算时就医地将直接按已备案结算。
(三)备案流程
参保人登录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受理、审核。一般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确认备案成功;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审核人员会注明不符合原因,参保人根据提示可重新提交申请。备案审核结果可在备案平台进行查询。
(四)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次备案、长期有效。通过个人承诺制进行备案的参保人员,有效期为3个月。3个月内按规定及时完整补充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所需资料的,接续享受“长期”有效期限。3个月有效期内,承诺人未按规定及时完整补充跨省登记备案所需资料的,即终止其备案有效期。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一次备案、6个月有效,有效期满后重新申请登记备案。
3.参保人备案成功后,6个月内不能变更或取消。如确需变更或取消备案,例如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但实行个人承诺制的,在未按规定完成备案证明材料补充之前不得变更。
4.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且在有效期结束后出院的,视为备案有效期内异地就医费用可直接结算。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如何就医
已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就医地开通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二)渭南市参保人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待遇(见下表)
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二次住院的,起付金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
跨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三)参保职工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结算及手工报销政策同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