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地、常住地在承德县范围内,已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补贴。
(二)户籍地、常住地在承德县范围内毕业两年内的(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补贴。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职业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劳动报酬不固定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具体指以下人员: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
2.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
3.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雇用 3 个月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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