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全职工作指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至少2年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栖霞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或3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栖霞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