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1)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每人400元。
(2)财政补助标准:按中央、省、市、县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补助为402元、147.4元、26.8元、93.8元,共670元。
(3)总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070元。
清徐县城乡居民医保困难群众财政资助标准是多少?
(1)医疗救助对象的资助: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即每人每年资助400元;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享受40%救济对象等困难群众按个人缴费部分8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每人每年资助320元; 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280元标准定额资助。
(2)财政补助对象的资助:由残联认定的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财政每人每年分别资助200元。
(3)特殊补助对象的资助:
低收入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每人每年资助200元。
卫健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每人每年资助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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