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4月22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含白云机场)、越秀区及花都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备,按有关规定接受健康管理。
二、对2022年4月22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含白云机场)、越秀区及花都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上述地区起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连续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三、对有广州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继续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