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程序
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单位申请。由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对象所在用人单位向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审核认定。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对申请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进行审核并做出认定意见。
(三)公示发布。对拟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对象的身份证明;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三)依法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及对应薪资证明;
(四)符合《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薪资证明、工作实绩证明等);
(五)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政策自 2023 年 8 月 31 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推荐查询:海口江东新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