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扣除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子女 (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1.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确认流程
确认流程
0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02、选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选择扣除年度。
03、填写纳税人的本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进入下一步。
04、选择需要申报的子女,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页面。选择子女页面自动带出家庭成员信息中的子女信息,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添加子女信息】进入子女添加页面。在子女添加页面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并通过校验保存,生成新的子女信息。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子女信息”页面将带出该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纳税人可重新选择子女。选择完成后进入下一步。
05、设置本人的扣除比例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两种本人扣除比例。选择完成后,进入下一步。
0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