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
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一家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小贴士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中可以查阅门诊慢特病开通情况和支持病种。
(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结算报销标准、封顶线)
1、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种病种,办理了长期异地就医和医院转诊(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人,按照参保地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的标准直接结算;
办理了自主转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人,先由个人自付20%后,再按照参保地同级同类医疗机构的标准直接结算。
2、参保职工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种病种,无起付线,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50万元及以下的报销比例为在职 97%、退休 98.5%,超出50 万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5%。
3、参保居民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种,在定点基层机构就诊,纳入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50%,单种疾病支付限额800元,两种以上支付限额1000元。
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三种病种,无起付线,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35万元及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90%,超出35万元部分进入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