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凡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如狗、猫、蝙蝠等哺乳动物) 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破损皮肤处称为狂犬病暴露。
发生上述情况,按以下流程处置
一、医生接诊 问诊、检查、登记
二、暴露分级
| 级暴露: 接触/喂养动物,或完好的皮肤被舔 无需处置
II 级暴露: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轻微抓伤/擦伤 (无出血) 需要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疫苗
Ⅲ级暴露: 单处/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伴有出血;破损皮肤被舔,开放性伤口、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需要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疫苗。
三、知情同意
告知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暴露者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
四、伤口处理
1.用肥皇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洁剂)与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交替清洗伤口至少15分钟
2.用碘伏(或碘酒、酒精) 消毒伤口
3.由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缝合,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
五、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Ⅲ级暴露者及需按照I级暴露处置的I 级暴露者 (仅限首次暴露者)需要抗狂犬病血清40IU/kg体重或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0IU/kg体重
六、狂犬病疫苗接种
首次免疫:暴露后无禁忌症,按药品说明书使用
再暴露后免疫:
1.再暴露时间=接种期间:完成接种无需加量
2.再暴露时间:0-6个月期间:无需再次免疫
3.再暴露时间:6-12个月期间:0、3天各接种1剂
4.再暴露时间:1年-3年期间:0、3、7天各接种1剂
5.再暴露时间:1年-3年期间:再次全程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