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市相城区人才乐居工程申请入口
申报网址
苏州人才总入口:https://rcsz.hrss.suzhou.com.cn/ywsb/
进入人才乐居模块进行申报
人才乐居申报时间
2023年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正式启动申报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
适用对象
1、顶尖型人才(A类)
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B类)
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拔尖型人才(C类)
“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骨干型人才(D类)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相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储备型人才(E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当年度苏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相城区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