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职学生资助政策(附标准)
1、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
免收对象为前三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在校的学生。
免收标准:公办学校全额减免;民办学校按减免标准进行减免: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学费低于减免标准的,全额减免;高于减免标准的,学生只需缴纳差额部分(我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减免标准根据相应专业具体分为每生每年2400元、每生每年3200元和每生每年4000元三档)。
2、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政策。
课本作业本费: 免收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450元/学期,每生450元/学期以下的,按实免收;
住宿费: 免收标准为每生最高不超过350元/学期,每生350元/学期以下的,按实免收。
3、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符合资助条件的中职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2000元/年。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实际,在每生1000元/年-3000元/年范围内分2-3档实施。
4、中职涉农专业在校生免收住宿费。
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政策。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6、中职学生校内奖学金政策。
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年,受奖面为所在学校学生总人数的5%。面向品学兼优的中职学生(倾斜),荣誉记入受奖学生的学籍档案。
延伸阅读
宁波市学生资助的受助对象根据受教育阶段的不同及其身心发展状况的差异,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五类学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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