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登记满半年后,办理《居住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可以现场制证。登记不满半年的,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可以证明在济实际或者预期居住、就业、就读已满半年的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可以现场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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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按规定登记居住信息的流动人口可以处罚吗?
答:《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