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高残疾学生的就学率,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的经济困难,将对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就学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和奖励。
发放范围
1.资助范围:
(1)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生)就读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健全子女。
(2)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的盲生。
(3)就读全日制大专以上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4)对当年江、浙、沪以外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录取的残疾学生。
2.奖励范围:
(1)参加自学考试和成人高校的残疾学生。
(2)对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和学历的残疾学生。
(3)对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一年内有效)的残疾学生。
发放标准
1.资助标准:
(1)残疾学生就读公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院校,学费据实报销(省级院校免交学费);就读民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院校,学费按照不超过本地区同类公办院校学费标准报销。
(2)对在全日制大专以上高等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1500元,贫困残疾学生25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每人每学年补贴1500元。
(3)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补助1000元,贫困家庭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
(4)对在外地就读的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的盲生每人每学年交通伙食补贴8000元。
(5)对当年江、浙、沪以外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录取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入学补助5000元。
2.奖励标准:
(1)对取得自学考试和各类成人中等及以上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残疾学生分别给予中专1500元、大专2000元、本科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同时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8000元,对同时取得博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3)对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同一学年获得多项荣誉证书的按最高等次奖励。
申领方式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无锡市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助申请表”“无锡市低保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专项补助申请表”“无锡市残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无锡市残疾大学生学费报销申请表”,携带《残疾人证》(二代)、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就读证明、毕业证书、贫困家庭证明等材料,经当地社区(村)残协初审合格后报街道(镇)残联。
申请时间
为保证将助学金、报销学费、奖学金及时发放到残疾人家庭和残疾学生,申报工作于2024年3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