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太仓有房子可以落户吗?有什么要求
落户条件:
本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3、随迁人员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4、以所有权住宅申请落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
5、以租赁房屋申请落户的,需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材料、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太仓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住宅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注:申请时参保地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且目前在缴
政策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1bsXsV5hDPG5ZPxiwJ82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