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审核后,报市人才驿站(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的直接报市人才驿站,没有单位或自主创业的申报人直接向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或市人才驿站申报)。
(二)审核。市人才驿站进行初审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
(三)公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线下办理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审核后,报市人才驿站(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的直接报市人才驿站,没有单位或自主创业的申报人直接向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或市人才驿站申报)。
(二)审核。市人才驿站进行初审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
(三)公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材料清单:
1.《梅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有效的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具有外国国籍的提交本人护照,具有港澳台身份的,提交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承诺认定后3 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梅州工作)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6.营业执照(创业人员提供)
7.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创业人员提供)
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