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财政局衡阳市民政局联合行文,自2024年起衡阳市高龄生活津贴实现扩面,文件明确:
一、80-90周岁高龄老人按照600元/人 / 年标准发放高龄生活津贴。中心城区由市、区财政6:4分担,南岳区和县市区自行负担。
二、申请方式 :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发放方式高龄生活津贴由财政安排经费,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四、90-99周岁、100周岁以上高龄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及财政分担方式仍按我市《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提标的实施意见》(衡老字[2018]1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