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1.政府直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对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20%给予直接补贴。每位消费者同一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企业叠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交售9大类旧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脑、打印机),并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任意一类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的,按照“1件对1件”原则,在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2%以旧换新补贴,每件产品最高补贴200元,与政府补贴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