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开区新市民住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收入认定
2020年12月31日(含)以前已在烟台市区范围内就业的,需进行收入认定。
收入认定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各街镇民政窗口办理,需对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知识产权收入、出租房屋等资产的收入)、转移性收入(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费、赔偿收入、安置费、赡养费和抚养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收入、接受馈赠收入、继承收入)、借贷收入等进行核定,时间大约需要一个月。相关办理流程为:
1.填报收入认定档案册。
2.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如家庭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必须出具人保部门或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如家庭成员中有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的家庭成员必须出具领取失业金证明;如家庭成员有大病重病的,患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和病例证明;工资卡银行流水(申报月往前推12个月)等。
具体情况可咨询各街镇民政窗口。
(二)单位申请
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下载打印申请表并进行填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请求,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进行书面担保。初审无误的,由用人单位在烟台房产交易网(www.ytfcjy.com)进行申报。
(三)街镇审核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用人单位申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家庭不符合条件或申请材料及基本信息不齐全、不准确的,各街镇应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驳回申请,并告知退回原因;审核无误的,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推送建设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