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车交易交强险不需要办理过户。
1.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交强险有“随车”原则,除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2.二手车在买卖后,交强险自动转到新车主名下。
3.车主购买到二手车后,注意查看二手车是否还带有交强险。
交强险保险条款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变更即可。如果不是本人来办理,代办人还需携带委托书,到保险公司办理。
注意:
1.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