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1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对三乡镇制造业企业新引进的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相关人员(机构)补贴:
1、2023年1月22日至5月31日期间,入职我镇企业的新员工,给予300元/人补贴;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介绍补贴。
2、2023年1月22日至2月28日期间,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向我镇企业输送新员工被企业录用的,以实际输送人数,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一次性介绍补贴。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向镇人社分局提交申请材料。人社分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抽查,经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新/老员工个人账户;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直接划入机构对公银行账号。相关补贴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