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材料
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职工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发生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二)医院收费票据;
(三)费用清单;
(四)病历资料;
(五)《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http://www.gd.gov.cn/zwgk/gongbao/2022/11/content/post_39190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