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
执行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2、异地转诊人员:
备案地为省内(含重庆市)的,执行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备案地为省外的,支付比例在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3、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执行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支付比例在达州市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5、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
执行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6、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
执行达州市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达州市就医的:
可以在达州市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执行达州市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