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2022年起,东海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变更为常态化办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申报当月开始享受。
1、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申报时间
正常工作日
3、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外地户籍常住本地人员需携带《居住证》;
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4、申报流程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5、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实际缴费的1/2给予补贴。
6、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7、注意事项
①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照个人申请、先缴后补原则,采用一次申请,后续自动发放模式。个人正常按月缴费即可。
②社会保险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能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