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
(三)《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模板)》(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单位依据职工本人申请,对其原始档案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在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公示表》;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职工原始档案及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PDF扫描件,由提供原始材料的单位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以上材料指职工招工、最早记载出生日期、有特殊工种岗位记载或其他辅助材料等。要求记载的特殊工种累计从事年限满足提前退休最低年限。每个职工上述材料的PDF扫描件归档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职工姓名命名。
(六)职工申报时需经原从事特殊工种单位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备案,并生成承诺书打印存入个人档案;无法备案的,根据特殊工种经历情况选取备案系统导出的对应行业大类模板(附近4)填写完善后,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在职职工由现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受理)。受理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01室,联系电话:6967139。
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管机构(高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退休申请,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受理)。受理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05室,联系电话:6967131。
附件1: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权益告知书
附件2: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权益告知书
附件3: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
附件4:特殊工种行业大类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