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哪些区别?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 ||
申请条件 | 失业保险金 | 失业补助金 |
①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 | 在2021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 |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
③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 | ||
④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 ||
领取金额 | 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1863元/月; | 500元/月 |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656元/月。 | ||
领取期限 | 根据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确定: | 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 |
①累计缴纳1年以上5年以下的,每满6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 ||
②累计缴纳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8个月计算; | ||
③总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
申领流程 | 在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保险金”办理;或前往台州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需提供《失业保险金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保卡 | 向失业前最后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金最后发放地经办机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