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生儿医保参保有三种情况,对应的参保方式与待遇享受期也不同,具体如下:
一、出生90天内
1、参保方法、
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
2、待遇享受期: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二、出生超过90天
1、参保方法
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
2、待遇享受期: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
三、出生日期距当年结束不足90天
如果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参保:
1、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2、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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