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法规要求及本市、县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县
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毕业生以及初级以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在我市市区及在其他建制镇(非农村)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办理入户迁移。
办理材料
1、市外迁入-人才引进
2、《入户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4、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相关人才认证材料。
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
可以先通过善美村居小程序预约办理,再持相关资料到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通过粤居码小程序-找到其他户籍业务
点击市外迁入-选择要办理的事项进行线上办理
点击人才引进申请
情形选择与材料确认;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业务信息;
上传申请证明材料:上传业务办理所需电子材料;
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办理要求
申请人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提供假情况,假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带齐资料原件到户籍地窗口核对后,才能正式办理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