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救助对象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咨询监督方式
(一)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B23窗口 电话咨询:0991-6640271 网上咨询:https://zwfw.xinjiang.gov.cn/
(二)现场监督投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B23窗口
(三)电话监督投诉 1.窗口投诉:0991-4184444; 2.政务服务中心总投诉电话:0991-4184180
(四)网上监督投诉:https://zwfw.xinjiang.gov.cn/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接待甄别-入站-提供救助-离站-结束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