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2725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分别为93元,即墨区分别为9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85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注:2019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19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