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无效,需要重新办理。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其他材料:(按自身情况准备对应材料)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为其办理居住证。但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居住证。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注: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有了居住证,可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比如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照、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