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办理重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2.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市外住院就医的人员;
3.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
参保人员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持有本人社会保障卡,并可以正常使用;
3.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注:全国各省市接入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可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查询。
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如何就医和进行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应持本人社保卡就医,出院时,只需要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和就医医院结算。
拓展信息: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参保人、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其委托人通过经办服务窗口、电话(传真)、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登记。
在办理备案时,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和西藏自治区等实行了省级统筹的省市就医,备案到就医省市即可。其他省要选到统筹地区,比如四川省医保没有省级统筹,备案时就要选择四川省下面的各统筹区(成都市、广安市等等)。
2.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的人员,由负责其诊治的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跨省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交经办机构完成备案登记,经办机构不再审批盖章。
3.市外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应当在住院后由参保人、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其委托人向参保所在区县及时备案,可通过电话(传直)、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办理备案,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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