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查询服务网点情况表:点击下载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超过全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规定的档次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16%,职工本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