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贵州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二)外省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2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注:同时符合多个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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