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优点?
覆盖广:开发银行不设贷款总人数和总规模上限,符合条件均可申请,确保应贷尽贷。
额度大: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自主确定申请助学贷款额度。
利率低:在校学习期间不用付息,享受国家贴息。学生毕业后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用途多:优先支付学费、住宿费,结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期限长: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免担保: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办理快:无论在省内外高校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首贷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还款可在网上远程办理。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及认定申请表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未进行预申请的首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实事求是填写并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二)身份证明材料
1. 首贷办理,需提供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续贷办理,需提供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非大一或研一新生应为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首贷办理还需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现场拍照完成身份认证。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报流程?
(一)今年贷款受理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贷款受理部门:借款学生高考前户籍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审核材料: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持上述申请材料向所在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材料进行审查。再次现场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县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即可签订续贷合同。远程续贷时,借款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身份认证后,直接线上签订续贷合同,待县资助中心完成贷款审查后,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再次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并打印电子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返校后将《受理证明》交予高校完成回执录入。
(四)签订合同:贷款材料审查通过后,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为学生打印加盖电子公章的《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学生持《受理证明》赴高校资助中心录入回执。
(五)回执录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由第三方代理机构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第三方代理机构将在国家开发银行统一规划的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的银行账户。学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生源地贷款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