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收养儿童落户条件(南京收养儿童落户条件最新)

地方特产2023-06-12 13:17:38未知

南京收养儿童落户条件(南京收养儿童落户条件最新)

  收养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孤儿的监护人;

  社会福利机构;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本文标签: 生父  子女  孤儿  收养人  无力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