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已按月享受人社局1-4级伤残津贴;
3.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
二、所需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
三、注意事项
1.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须满半年;
2.办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后,不予重新开户。
四、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到武汉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
网上办理:微信搜索“武汉公积金”小程序,点击进入。进入首页后,选择“业务办理”。注册并登录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进入业务办理界面后,选择“提取申请”。选择“销户类提取”。选择“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