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23年缴费标准为例:
灵活就业医保:
2023年4月1日起,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由定额缴费调整为按费率缴费,并在单位职工医保缴费率(7%+2%)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缴费率为8%。
2023年4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月,缴费标准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见下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