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学生补办城乡居民医保后多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若学生医保参保中断在三个月内的,自补办的次月起至当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若学生医保参保中断超过三个月,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至当年度末,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注意
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按学籍在年度参保(续保)缴费期(一般是每年9月1日—12月27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学校通知的方式和规定时间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
宁波市市区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就读,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学生,都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不限国籍。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MZIvYEWD9prmYpaK3vKH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