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2号)
2.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东京英才计划”的意见(汴发〔2022〕10号)
二、适用对象
当年出站后留汴、来汴工作的博士后
三、申请条件
对于博士后出站留汴工作或来汴工作,且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协议)3年以上的博士后。
四、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
(二)博士后证书;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基本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要求,填写《河南省博士后安家费申报表》后,连同博士后证书、劳动合同等,一并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依据申报条件对申报表中涉及到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将签字盖章的资质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复核。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核实无误后下发设立文件并予以公布。
六、受理方式
线上及窗口受理
七、联系方式
0371-23666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