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申请秦皇岛职工免费保障救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报流程
(一)各县区所属单位职工向各自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审批后,报县区总工会。各县区总工会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将申请材料报市职工服务中心。
(二)各系统所属单位职工向各自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审批后,报各系统工会。各系统工会经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将申请材料报市职工服务中心。
(三)市直属基层单位职工向各自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审批后,报市职工服务中心。
提供材料
(一)《秦皇岛市工会会员两项免费保障申请表》。
(二)因非工伤意外伤害身故者,需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导致伤残者应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伤残评定书》或《残疾证》。并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病历及其它证明材料。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家庭固定住所证明或房屋产权证。因家庭财产发生火灾损失者,需由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未明确财产损失总额的,应同时提供由消防部门出具的《财产损失鉴定意见》或《火灾导致财产损失清单》。房屋产权证及与产权证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房产证(宅基地证书)所有人为救助对象本人;所有权为救助对象配偶的,须出具能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结婚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
同一家庭遭遇火灾事故中有2人以上符合救助对象申报条件的,由其中一人作为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